墓地20年大限如何讓逝者“入土為安”?
2011-04-02 17:32:17 來源:國際線上專稿 編輯:蔣麗麗
在活著被高房價逼的喘不開氣的時代裏,不僅活著壓力大,死了也不能安生,還得面臨"欠費被清除"的憂慮。
清明節臨近,青島、濟南等地一些陵園表示將對超過20年使用期限的墓地續收管理費,成為近期社會關注的熱點。實際上,公墓使用權20年到期要續費的不僅青島百齡園公墓一家。根據民政部1998年出臺的《關於進一步加強公墓管理意見的通知》,墓地和骨灰存放格位的使用年限原則上以20年為一個週期。記者調查發現,包括青島、濟南等在內的全國不少地方,已經開始出現公墓20年使用期屆滿,面臨續收管理費的問題。(4月1日新京報)
看到媒體報道的青島濟南將對超過20年使用期限墓地續收管理費的新聞,不禁忐忑不安起來:在這個活著被高房價逼迫的喘不開氣的時代裏,不僅僅活著壓力很大,而且死了也不能安生,還得面臨“欠費被清除”的憂慮,只能用八個字來形容了——情何以堪,情何以堪!
牢騷歸牢騷,事還得說,理還得講。小瀋陽說,人這一生,可短暫了,眼睛一閉一睜,一天就過去了,眼睛一閉不睜,一輩子就過去了。眼睛一閉一睜我們忙“房市”,每天為房子奔波,還房貸,攢房錢;眼睛一閉不睜,一輩子過去了,卻還要再繼續為軀體能否得個安身之所而“死不瞑目”,20年墓地大限考驗的不僅僅是逝去的靈魂是否得安,還考驗著這些活著的後世子孫。
當然,我們不能一味認為20年墓地使用期限就完全的不合理,但對於 “入土為安”的死者而言,又確確實實是一種極不合理的煎熬,同時,對生者也是個考驗。試想,如果說一個家族從現在開始乃至今後五十到百年間,以中年人為節點,以二十到三十年為一個週期,基本上在三代之後,恐怕一個後世子孫所要負責續費的先人墳墓恐怕就不是簡單的幾百塊錢所能打發的了,這其中有多少人是無所謂這筆費用的,又有多少人連一半的費用都交不起,目前看來,誰都沒法設想幾十年後的墓地管理窘境,只能是到哪個山唱哪支歌,走一步看一步。
如果作一個不恰當的類比,其實墓地的20年土地使用大限帶給生者的焦慮其實和普通商品房的“70年使用權之後的房屋歸屬”問題是一樣一樣的,都是懸而未決的社會問題。同屬於摸著石頭過河過程中亟待解決的公眾關心的切身利益問題。只不過,死後的安身之所在中國人的傳統觀念裏顯得更重要一些,生前的榮辱沉浮都可以忍受和度過,死後的棲身之所卻萬萬馬虎不得,畢竟我們的傳統觀念裏,對於身體和靈魂的安息還是要比生前住的房子大小好壞要重要。
近些年來,由於墓地20年大限的問題,無人認領的骨灰盒每年遞增,已成為陵園管理遇到的一大難題。濟南的一些陵園管理機構甚至都積壓了上千個骨灰盒無人認領,其實無論是無人認領還是要交費才能“死得瞑目”,都反映了我們國家在殯葬管理方面的短板:沒有明確詳細的法律條文來規範殯葬土地使用和相關服務,更沒有長期的殯葬管理髮展圖景,只是抓住眼前的暴利,大力發展豪華殯葬服務和叫賣豪華墓地,炒墓地已經成為很多城市一道“風景”,讓人不禁汗顏。
中國人自古以來就講究個入土為安,不過現在,這句話只適用於農耕時代了,在商品經濟時代,農村的土地也逐漸在升值,總有一天,祖先葉落歸根的荒冢,是否會迎來收費管理的喧囂,誰也保不齊,唯有明確制度法令,加強對殯葬行業的長期管理服務意識的引導,才能真正讓逝者“入土為安”。(何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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