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節歷史逾2,500年 約始於周代
【中央社╱台北3日電】
2010.04.03 04:09 pm
4月5日清明節為中國法定節日,大陸民俗專家說,清明節大約始於周代,已有2500多年歷史,中國目前有25個民族過清明節。
新華社報導,天津市社科院教授王來華說,清明最早文字記載出於西漢劉安的「淮南子·天文訓」:「春分後15日,鬥指乙,為清明」。它包含兩個意思,一是節氣,二是節日。
清明節,又叫踏青節、3月節、祭祖節、掃墓節、冥節等。與7月15的中元節和10月初1的寒衣節,並稱為中國民間3大著名的「鬼節」。
民俗專家說,清明節在古代不如前1日的寒食節重要,因為二者日期接近,民間漸漸將兩者的習俗融合。到了唐宋時期,清明節和寒食節便漸漸融合為同一個節日,成為掃墓祭祖的日子,即今天的清明節。
專家說,受漢族文化的影響,滿族、赫哲族、壯族、侗族、彝族、白族、畬族、苗族、瑤族等24個少數民族,也有過清明節的習俗,掃墓祭祖、踏青春遊是基本內容,但每個少數民族又各具特色。
民俗專家表示,按陽曆來說,清明節是在每年4月4日至6日之間,此時萬物復蘇,春光明媚,大地一派綠油油的景象,因此,清明節不僅是中國人生活裡十分重要的節日,還是一個活動內容十分豐富的節日,除了寒食、禁火、掃墓、祭祖外,還有踏青、拔河、賽風箏、盪鞦千、鬥雞、打馬球等一系列風俗體育活動。
【2010/04/03 中央社】@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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