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月4日 星期二

王曉民「17歲停格」 母請命總統安寧死

王曉民「17歲停格」 母請命總統安寧死
TVBS
2011/01/04 18:54



王曉民的人生,停在17歲那一年,這一停就停了快半世紀,王媽媽不希望她再受苦,多年前曾經向總統請命,爭取讓女兒合法安寧死,但遭到各界反對,47年之後,立法院終於通過「安寧緩和條例」修正草案,傷病「末期」病人只要家屬同意可以停止救治,像是每年4萬的癌末病患,適用這個法案,但是卻不包括還有生命能力的植物人。


一個人有沒有能力決定自己生死,身為植物人的王曉民沒有,照顧她一輩子的父母也沒有。王曉民母親趙錫念(1996.1.26):「現在我真的已經癌症轉移,擴散了,所以我想請求我們的李總統登輝先生,法外施恩,用最慈悲的,給我們、給曉民特案辦理安寧死。」

王媽媽胃癌臨終前,還在為女兒爭取合法安寧死,47年來散盡家產,民國56年甚至安排她到美國治療,不捨送行的背影,讓人鼻酸,擔架抬進專機的那一刻,全家人滿懷希望。

為了醫藥費,2個妹妹甚至因此輟學,而她肺部萎縮持續惡化,在生死邊緣掙扎,度過1年、10年、20年,最終沒有醒過來,擔心死後無法照顧她,王媽媽爭取安寧死,成為中華民國第一人。

趙錫念(1996.1.26):「她受的罪太多了,我不知道該怎麼辦。」

等了快半世紀,王家從1個病人變成3個病人,父母親罹癌相繼去世,王曉民也走了,終於立法院通過安寧緩和條例修正草案,嚴重傷病末期病患,醫學證明近期死亡不可避免,家屬同意後可終止救護,但不包括還能長期維持生命的植物人。

而全台灣每年將近4萬的癌末病患與家屬,則可以選擇要不要安寧死,這個結果王媽媽看不到,而生與死的法案爭議,也不會因此平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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