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3月4日 星期四

狠男殺女童水泥封屍 判20年定讞

狠男殺女童水泥封屍 判20年定讞

【中央社╱台北4日電】 2010.03.04 09:35 pm


男子吳文宏被控於民國95年間虐殺同居人年僅4歲的女兒,並以水泥封屍。最高法院今天以殺人罪判他有期徒刑20年定讞,另將毀損屍體的部分發回台灣高等法院更審。

吳文宏於95年間受入獄服刑的同居女友所託,照顧年僅4歲幼女,卻長期凌虐女童,導致女童重度營養不良。95年8月間,吳文宏為防止女童哭鬧,毆打、悶住女童口鼻致死,再將屍體裝入帆布袋,灌入水泥封屍,棄置於基隆市租屋處後方。案發後,震驚社會。

法院一、二審時,均以殺人、毀損屍體等罪判吳文宏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但案件遭最高法院發回更審後,高院合議庭認為,吳文宏為防止女童哭鬧悶死女童,殺人應出於「不確定故意」,但審酌他為掩飾殺人犯行,竟以水泥封屍,因而以殺人罪與損壞屍體罪改判有期徒刑20年6月。

檢方不服,提出上訴,最高法院今天將吳文宏殺人部分駁回,判他有期徒刑20年定讞,毀壞屍體部分則發回高院更審。

【2010/03/04 中央社】@ http://udn.com/

1 則留言:

  1. 簡直荒謬!拿煙灰缸猛敲殺人意圖已經很明確,竟然說是不確定故意?!真不知道又是哪個恐龍法官判的?法律全白念了!讓這種糨糊腦袋的人審案,以後不知道又會鬧出多少荒唐事,這種判決只有兩個字可以形容-渾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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