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冰屍1年「燒了」 女泣:二殯沒說
ETTV
更新日期:2010/12/01 09:59
慎終追遠、辦後事,不能不慎重,但一位徐小姐卻泣訴,他將父親的遺體冰存在台北市第二殯儀館,館方卻在沒有經過他同意的狀況下,擅自把遺體火化,不過殯葬處澄清,前前後後通知家屬好幾次卻聯絡不上,只好先火化,但卻已經讓徐小姐永遠遺憾。
和父親的合照,徐小姐一直放在胸前口袋,想念時就拿出來看一看,一想到自己沒有送父親最後一程,做女兒的忍不住哽咽了。因為懷疑爸爸死於醫療疏失,徐小姐還在和和平醫院打官司。因此98年8月25號父親過世後,遺體就一直冰存在北市第二殯儀館,隔年一月法醫解剖後,徐小姐繼續申請遺體保存,六月起她還好幾次到二殯,和館方協商冰存費減免,沒想到10月中最後一次協商,館方竟然告訴他,父親的遺體早在上個月就火化了。 徐小姐更無法接受的是因為遺體冰存了將近四百天,費用高達60多萬,她付不出來,父親的骨灰就不能帶回家,對此北市殯葬處代理處長楊薏霖說:「等待她的時間非常的長,再加上我們的冰櫃又不足,所以在這樣的狀況,為了真的是為了要解決遺體長期冰存。」
拿出法令,殯葬處澄清只要冰存超過六個月,主管機關就可以逕行處理,她們也多次透過郵件和電話,試圖聯絡徐小姐都連絡不上,雖然於法有據,但見不到父親的最後一面是心中永遠的遺憾。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