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1月5日 星期四

送行者之不義之行

送行者之不義之行 2009.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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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 4, 2009
愛女大體被偷窺 老爸打人
因捍衛已故女兒尊嚴,打傷葬儀社江姓男子的陳尚謙,對法官判他50天拘役,他坦然接受。(記者張勳騰攝)

〔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捍衛女兒最後的尊嚴!苗栗縣陳姓男子的19歲女兒意外身亡,遺體送至台中縣大甲火葬場清洗更衣時,江姓殯葬業者不聽制止,拉開塑膠簾子偷瞄陳某女兒裸露的大體,陳某氣得3度揮拳,被判處拘役50日。

3度揮拳 捍衛愛女

判決書指出,全案發生在今年5月13日,當天中午由葬儀社人員將塑膠簾子拉上,為陳某女兒遺體清洗及更換衣物,另一家葬儀社江姓負責人,要闖進簾子內,陳某及另一名女兒都出言制止,稱裡面「有人換衣服」,江某還是拉開,瞄一下又把簾子拉上。

陳某覺得江某根本是對死去的女兒不敬,追上去就出拳揮打江某,並要他向女兒道歉,江某又拉開簾子,手掌合十,口中又唸唸有詞。

江某解釋 確認遺體

女兒大體再次暴露,陳某氣憤不已,認為他道歉態度不佳,再打一次;江某解釋自己是葬儀社業者,拉開簾子是要了解是不是自己的CASE,可是陳某愈聽愈氣,第3度衝上前痛毆,造成江某腦震盪合併暫時性意識喪失、口腔開放性撕裂傷、右眼瞼、左耳下瘀傷。

陳某說,女兒自殺身亡,相驗、解剖過程都已被人「看光光」,到火化前還要受辱,他才出手捍衛女兒最後尊嚴。陳某辯稱他的行為屬於義憤傷害,希望法官從輕判刑。

法官認為義憤傷害,是指一般人均無可容忍之憤怒,江某行為雖有不當,但還不到會引起公憤地步,依普通傷害罪判處拘役50日,易科罰金以1000元折算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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禮儀師︰偷看大體 非常不敬
大甲殯儀館及火葬場「化妝間」內的洗屍台。(記者蔡智銘攝)
〔記者許國楨/台中報導〕台中縣傳出有葬儀社人員偷看女子大體被毆,一名禮儀師說,在禮儀師規範中,為表示對往生者的尊重,男性禮儀師不能為女性往生者淨身,通常是女對女、男對男,這是最基本的禮儀,更遑論偷看往生者大體,實在不恰當。

日本電影「送行者」讓原本被視為冷門行業的禮儀師爆紅,禮儀師的工作包括替往生者化妝、洗大體、擔任告別式司儀等。

台中市一名陳姓禮儀師就說,入行時前輩叮囑即使人往生了,還是不能輕慢,要抱著尊重的心情為大體服務,而在禮儀師規範中,男性禮儀師不能為女性往生者淨身,通常是女對女、男對男,主要是尊重往生者,在這個行業中還是有不少禁忌,像返家時要抹艾草或灑符水,或是衣服不與家人共洗等,被屍水濺上身,還要到廟裡收驚,只要心存善念,就能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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